临潭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关于2025年春节城区临时摆摊设点的公告
新春佳节将至,为促进商业消费,加快商品流通,方便群众购物,营造干净整洁、安全有序、欢乐祥和的市容秩序和节日氛围,结合城区实际,现将2025年临时年货摆摊设点具体事宜公告如下:
一、经营范围
新年百货
二、设置区域
城区范围内
三、设置要求
1.所有申请临时摆摊设点的,申请人须持本人身份证(经营食品类的还须带本人健康证),向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提出申请并办理临时摆摊设点手续,凭临时摆摊设点安置协议在指定位置守法经营。
2.临时摆摊设点的设置时限为2025年1月13日(农历腊月十四)至1月28日(农历腊月廿九)。
3.各摊点按照“一户一摊、规范摆放”的原则,严格服从日常管理,在规定时间、地点、位置规范经营;禁止存在安全隐患及赌博欺骗色彩的商品进入,一经发现,坚决取缔。
4.各摊点经营必须服从管理,不得影响居民群众正常工作休息,不得擅自占用人行道“盲道”,不得干扰周边道路交通秩序。
5.各摊点经营期间禁止使用高音喇叭等音响设备招揽顾客,严禁噪音扰民,严禁在地面上乱涂乱画;不得损毁公共设施,不得抢占地盘、欺行霸市。如有违反,将由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依法、依规取缔并处罚。
6.各摊点认真落实主体责任,做好防火、防电及食品安全等工作,自备垃圾收集容器,做到日产日清,保证环境整洁。
7.如遇政府重大活动需要或突发事件,各经营户应无条件配合调整经营时间或关闭临时摊点。
请广大经营主体、市民朋友相互转告,积极支持配合城市管理工作,共同维护春节期间市容环境秩序,营造祥和有序的节日氛围。
春节年货临时摊点管理办公室地址: 临潭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(高崖路口北环路社区对面2楼)。
联系人及电话:
陈玉海 15379419932
临潭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热线:0941-3122771
特此公告
临潭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
2025年1月13日